一直以來,家暴便是輿論場中網民所熱議的話題之一,媒體所報道的各類家庭暴力事件也在社會中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近日,#女子遭家暴頭骨開裂昏迷63天#再一次把家暴這一話題推到公眾面前。
據媒體報道,5月17日,福建南平。女子遭家暴頭骨開裂,昏迷60余天。邵武市婦聯(lián)人員告訴記著丈夫疑患精神疾病,前期有用藥控制,事發(fā)前突然發(fā)病,相關部門已立案調查。
針對楊某被丈夫打成重傷、開顱手術后仍在昏迷中一事,福建南平邵武市婦女聯(lián)合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婦聯(lián)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是,“家暴人可能是有些精神疾病的,前期有用藥控制,但(那天是)突然發(fā)病,”具體情況有關部門正在介入了解。同日,邵武市和平鎮(zhèn)政府辦公室一位王姓主任表示鎮(zhèn)政府曾多次召開會議,討論關照對策,為楊某丈夫申請重度精神病的醫(yī)療幫扶。事發(fā)后由于楊某一家難以湊齊醫(yī)藥費,鎮(zhèn)政府已向民政部門申請一萬元臨時救助,救助款已發(fā)放至楊某兒子手中。
另據媒體5月16日報道,今年51歲的楊某是福建南平邵武市和平鎮(zhèn)人,3月14日因被丈夫張成(化名)毆打,做了兩次開顱手術,多塊頭骨被取掉,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截至發(fā)稿時已昏迷64天。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fā)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yǎng)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來源于網絡)
從互聯(lián)網輿情監(jiān)測軟件鷹眼速讀網對近一個月家暴相關話題分析來看,有關家暴的相關新聞和討論在輿論場中一直處于較高的熱度。近段時間隨著5年4次離婚訴訟、單親媽媽多次家暴逼迫12歲女兒學大學英語被撤銷監(jiān)護權、全職太太要500元給孩子買鞋被家暴、女子遭家暴頭骨開裂昏迷63天等家暴相關新聞信息登上社交網絡熱搜榜,在輿論場中,關于家暴相關信息的討論熱度居高不下,家暴因其性質較為惡劣,隱蔽性強、取證難、對受害者的身體及心理產生嚴重傷害、缺乏對施暴者嚴厲的懲罰、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等特點而廣受公眾關注,極易引發(fā)輿論負面憤怒情緒。
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常用一時情緒失控、我是為你好等理由不斷向受害者灌輸,扭曲受害者眼中的真實,達到對其心理操控、洗腦的目的,致使受害者進而走進一個死循環(huán):出現(xiàn)摩擦-發(fā)生暴力-施暴者道歉-重歸于好。
從家暴相關信息傳播的渠道來看主要集中在社交網絡中,其次是新聞客戶端、微信公眾號、新聞平臺中,另外在問答、視頻、論壇中也有一定的傳播。社交網絡因其低門檻性、信息病毒式傳播方式、網民交互頻繁、易于發(fā)表個人觀點等特點而成為網友信息獲取及自我觀點表達的主要途徑。而新聞客戶端及新聞平臺作為傳統(tǒng)的新聞發(fā)布方式具有一定的權威代表性,也是公眾獲取最新新聞信息的重要方式。微信公眾號作為自媒體運營的主要方式,因其帳號及粉絲特性更容易聚集有同樣價值觀的人群集中到一起,接受及傳播具有相同理念的信息。
從關注家暴相關信息重點博主分析來看,新聞媒體、網絡達人、自媒體博主是主要的傳播人群,其中新聞媒體類博主主要是報道家暴相關新聞信息、科普家暴相關法律問題、列舉家暴者的特征、遭遇家暴后的報警電話、維權方式、證據保存等。網絡達人、自媒體類博主主要轉發(fā)家暴相關信息,討論分析無法擺脫家暴及不離婚的原因:
1、經濟依賴:沒有收入來源與穩(wěn)定的棲身之所,使受暴者缺乏離開的實際支撐和保障。
2、害怕被報復:施暴者會以傷害孩子和家人作為要挾,阻止受暴者離開,為家人的安全著想,受暴者不得不選擇留下。
3、承受輿論壓力:受暴者往往被“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樣的俗話所綁架,害怕被社會評頭論足,害怕承受來自他人的歧視和不解等種種原因造就了受害者沒辦法逃脫暴力。
4、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受暴者往往希望孩子能在一個健全的家庭成長,于是不斷地隱忍,然而,這樣的“好意”,對孩子來說,并不是件好事。
5、對施暴者心存幻想:家暴,永遠只有零次和無數(shù)次之分。一次次的忍讓都是在將自己送進無底深淵。
6、舉證難、維權難:對于受暴者而言通常會面臨取證難、維權難的問題,如何有效的收集證據,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權益是當下不少網友提出疑問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草根博主討論重點主要集中在對家暴行為的譴責,另外,對于家暴行為的定罪問題提出疑問,要求嚴懲施暴者的呼聲也是輿論的主要聲音。
“為什么在法律上,暴力傷害碰上家庭關系,就可以減輕刑罰?”“2021年了家暴這個詞該淘汰了!這就是故意傷害罪!”
“在法律上,首先是人然后是夫妻,而不是因為夫妻就可以減刑”“家暴的家對施暴者來說是開脫的工具,是一次次道歉又一次次施暴的保護傘。對受害者來說是被傷害的利器,是一次次原諒又一次次被傷害的根源,是桎梏。 所以 家暴是什么無限淡罪的話術,它的本質就是暴力 不能因為成員在家庭關系的基礎上施暴,法律就可以網開一面(將其定義為家庭內部矛盾),反言之,家暴應該是性質更惡劣的存在,它同時背離了人性和情感,是完全主觀,完全故意的傷害!”
全國婦聯(lián)在2016年做了一次統(tǒng)計:我國2.7億個家庭,約25%存在家庭暴力,90%受害者是女性。并且,大部分暴力形式,都是拳腳相加。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毆打。每年15.7萬名女性自殺,其中60%是因為家庭暴力導致。受家暴女性,最短3年才會報警,最長已遭受40年。家暴普遍程度,令人膽寒。而這些被家暴者中,最終起身反抗、維護自己安全的,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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