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一度被人們形容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這種不文明的行為輕則破壞衛(wèi)生壞境,重則會給他人的生命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近些年來,因高空拋物造成生命死傷的事件頻繁發(fā)生,網絡上對于高空拋物的譴責也不絕于耳,但是各種高空拋物現象仍然屢禁不止。近日,一則關于“404個監(jiān)控也阻擋不了高空拋物”的新聞在網絡上傳播開來,引發(fā)關注。
一、事關公共安全引發(fā)高關注度
從新聞價值的角度來看,高空拋物這類事件對社會民生具有重大影響,對公眾具有重大的利害關系,再加上小區(qū)404個監(jiān)控裝置都無法監(jiān)督該類事件,這些因素的存在足以能夠引發(fā)網民的普遍關注并在網絡上形成一定的傳播熱度。
從傳播熱度的發(fā)展趨勢來看,在7月24日晚間傳播熱度初步形成,這主要是@澎湃新聞 在這一時間將該事件傳播出來。直到7月25日早上,關于該事件的傳播熱度開始逐漸上升并在上午11點左右達到峰值,隨后傳播熱度開始逐漸降低。
二、傳播主體與傳播內容分析
1. 專業(yè)媒體立足于基本信息的傳播
從專業(yè)媒體對該事件的報道來看,其報道內容立足于基本事實的傳播。對該事件報道的專業(yè)媒體主要有澎湃新聞、人民網、中國新聞周刊、中國青年報以及成都商報等媒體,這些媒體的積極傳播,帶動了網民的關注度。
2. 自媒體大V立足于呼吁治理的傳播
在對事件的傳播中,自媒體大V表現得較為活躍,表現相對活躍的自媒體大V主要有@地瓜熊老六 @楊文戰(zhàn)律師 @韓東言 @喊我豆奶醬 以及@金刀王 等。他們的傳播內容相對具有觀點性,具體的傳播內容主要為對于該事件要嚴肅處理、要訴諸法律,以及對高空拋物者的諷刺和批判。例如@楊文戰(zhàn)律師 就認為沒有法律上的有效制裁措施,裝了監(jiān)控、取得了證據,又能奈人家高空拋物者如何。
3. 地方官微立足于信息轉發(fā)和如何預防的傳播
由于該事件涉及公共安全,很多地方的公安官微、消防官微、法院官微等地方官微對其表現出較高的關注度并進行了積極的傳播。例如@湖南消防 、@陜西消防 ;@張家界公安 、@淄博警方 、@內江中區(qū)公安 ;@濟南中院 、@濟南人民法院 等地方官微都紛紛在網絡上積極轉發(fā)并傳播事件發(fā)生時的預防方法。
三、充滿憤怒、譴責的負面情緒
網民對這類事件的情緒傾向十分明顯,負面情緒占據了絕對的主導,占比為86%。從網民負面情緒的表達來看,網民的負面情緒主要是對高空拋物者的憤怒、譴責。除此之外,也存在一些網民表現出一定的擔憂和恐懼。
四、用法律解決為主的輿論導向
該事件呈現的輿論大體分為三類,其中對于該類事件應該用法律解決為主要的輿論導向,占比為74%;其次是希望物業(yè)加強管理占比為15%;除此之外,網友表示這類事件依靠道德自覺是不管用的,關于這類輿論占比為11%。由此可以看出,網民對這類事件的解決辦法主要集中在依靠法律進行制裁,希望建立起明確的法律規(guī)范,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規(guī)避這類風險的發(fā)生,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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